阳光诺和拟与东方妍美签订合作协议,三年采购上限达五千万
冯秀语 编|李亦辉
8月29日,阳光诺和公告,公司拟与东方妍美(成都)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《合作框架协议》。根据协议,东方妍美将向阳光诺和采购针对其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、研发检测及动物试验评价等相关服务。双方商定的截至2025年、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采购金额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2000万元。
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利虔先生担任东方妍美的董事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的规定,东方妍美为公 司关联法人,本次签署《合作框架协议》构成关联交易。此交易已通过公司内部相关会议审议,并需获得股东会批准。
天眼查资料显示,阳光诺和成立于2009年03月09日,注册资本1120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刘宇晶,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。主营业务为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,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过程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,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。
目前,公司董事长为利虔,董秘为魏丽萍,员工人数为1556人,实际控制人为利虔。
公司参股公司16家,包括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、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、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。
在业绩方面,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.77亿元、9.32亿元和10.78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37.06%、37.76%和15.70%。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.56亿元、1.85亿元和1.77亿元,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7.59%、18.08%和-3.98%。同期,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.92%、43.25%和44.52%。
在风险方面,天眼查信息显示,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2条,周边天眼风险441条,历史天眼风险1条,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07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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